商標轉讓
服務評分:
服務內容:
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,一定程序,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外一方的行為。商標轉讓約6-10個月完成
常見問題
為什么要辦理商標轉讓?
商標權屬發生改變依照商標法規定須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如自行轉讓,將受到行政處罰,嚴重時還可能導致已注冊商標被撤銷。
正在申請中的商標能轉讓嗎?
可以,提供該商標受理通知書和核準商標轉讓通知書辦理即可進行轉讓。
什么情況下商標轉讓無效
有效期滿未提出續展、寬展申請,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;他人已向商標局提出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;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、圖形及其組合的;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、地址,以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。
商標轉讓成功后,是否會重新下發商標注冊證
轉讓成功后會下發轉讓證明,不會重新下發新名義的注冊證。注冊成功的商標使用轉讓證明和原商標注冊證來證明商標權。
3個服務評價:
5分
1星:(0)
2星:(0)
3星:(0)
4星:(0)
5星:(3)